2018年10月22日下午,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每周一次的内训如期召开,本次内训,杭璐婷律师结合日本裁判员制度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异同,与大家讨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。
首先,杭律师通过一段视频引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以及日本《裁判员法》的******背景,并从背景中解读两部法律的实施目的;其次,杭律师进一步阐述了日本裁判员制度的适用范围、合议庭的组成、裁判员的选任方式、裁判员参与审判的流程等,并逐一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对比;最后,杭律师与律所同仁共同讨论,研究日本裁判员制度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启示。
2018年4月27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,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的实施,意味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又一历史性的进步。而邻国日本,在2009年5月21日颁布了《裁判员法》,至今裁判员制度已实施了9年。本次内训,杭律师通过对比中日两国的陪审制度,旨在取其精华、去其槽粕,以更好的理解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,对我国司法民主、司法公正进行更深层次的认知。